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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王莫昀╱台北報導】
文林苑都更強拆案,震驚全國,不少民眾擔心自家「老殼」哪一天會步上後塵,為避免類似爭議再發生,內政部營建署加速修正都巿更新條例,修正重點包括:拉高居民同意門檻、刪除政府強徵條款、新增居民更多退場機會;並要求都更事業計畫徵求居民同意階段,須提供說明分回比例的權利變換計畫,同時對爭議性最大的強拆部分,明訂強拆要件,這部分也被外界視為「文林苑條款」。
文林苑強拆事件,引發各界討論,為避免相關爭議再上演,營建署擬修正都更條例,昨日邀集政府相關部門、學者專家、業界召開座討會討論,會後營建署副署長許文龍指出,下周將再召開第二次座談會,盡快在二周內提出修正草案,三個月內提交行政院,九月送立院審議。
政大地政系教授張金鶚建議內政部應就都更條例是否違憲申請釋憲。他指出,都更條例涉及民眾權利,外界爭議很大,若不釋憲,未來修正後,疑慮仍會存在,政府「可以做卻不做」,不太恰當。
修正內容部分,張金鶚、台大教授謝志誠與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執行長丁致成等都贊成提高事業概要、事業計畫等門檻。張金鶚建議將事業概要門檻提高至居民五成以上同意,丁致成則建議拉高至十分之三,經討論後,營建署初步傾向以十分之三為設定門檻。
逢甲大學教授王珍玲指出,依現制,許多居民在最後一次行使同意權的事業計畫階段都還不知道建商開出分回條件的確實內容,這部分亟待改善。她建議,實施者在事業計畫階段,須一併提供權利變換計畫書,讓民眾瞭解分回坪數比例等,才行使同意權,日後較不易衍生爭端。這部分營建署傾向採納。
對外界大肆批評「強拆」的爭議,營建署指出,新制可望參考雙北巿設立高門檻,如納入北巿設立九十五%以上居民同意案,或五戶以下未遷等要件。
此外,營建署打算讓民眾擁有更多機會「退場」!在現制事業計畫公展結束前這個時機點外,增加事業計畫核定後、權利變換前的新退場時機,或是都更推動太久,長達一定時間以上無法完成,民眾仍有機會退場。
至於文林苑案未拆前已預售一空爭議,亦將納入修正範圍,未來可望要求將舊有建築拆除後才能預售。對於民眾最擔心的是,不願搬離時,現行條文二十五條之一規定政府可強制徵收,營建署也表示,未來計畫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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